自治区民政厅、老龄办发布《宁夏“十三五”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提出,到2020年,宁夏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,养老服务体系更贴近老年人需求。
据了解,“十三五”时期,我区依然处于人口红利期,预计到“十三五”末,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107万人左右,占总人口比提升到15%左右,高龄、失能老年人数量持续增加。随之而来的是,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之间矛盾更加突出;社会保障、医疗卫生支出比重将持续增长,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更加繁重;家庭少子化、小型化、空巢化相叠加;城乡、区域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均衡,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;老年用品市场供需矛盾比较突出。
为弥补我区养老体系建设存在的短板,《规划》从社会保障体系、养老服务体系、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和养老服务机制四大方面做了详细部署,并提出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等8个方面主要任务。《规划》是将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“两个规划”合并编制出台,共设置了10章27节内容。按照目标要求,到2020年,老年人家庭赡养、社会保障、社会服务、社会优待、社会参与等权益得到全面提升,老年宜居环境得到较好改善,老年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更加健全,总体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。
(来源:新消息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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